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浙教办体〔2015〕11号)精神,经过录像评选和现场评比,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共评出综艺表演类获奖节目304个,美术作品类获奖作品484个,“阳光下成长”艺术征文获奖文章107篇,艺术教育论文评选获奖论文120篇,获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同时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0日至27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电话:0571-88008736,0571-88008737,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2015年中小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 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201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