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浙教办体〔2015〕12号)精神,经过录像评选和现场评比,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共评出合奏、合唱、校园十佳歌手三个项目获奖节目253个,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98个。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0日至27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电话:0571-88008737,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2015年大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15年11月20日 |